
♦ SIRIM认证制度
马来西亚实行的产品认证体系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。通信设备和《电气设备批准条例》中规定的31大类的电气产品须分别进行强制性的型式认证和安全认证,其他产品属于自愿认证范畴。目前,针对电磁兼容,马来西亚暂未实行强制性的要求。
产品认证一般依据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。但是,对于没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产品,可以采用产品列名体系。产品列名体系的操作方式同产品认证体系类似,不同的是产品列名体系认证依据的是政府的技术规范、协会或产业的标准或客户提出的技术要求。
1. 电气产品的认证
(1)依据的法律法规
马来西亚涉及电气产品的法律有两个:《电力供应法(1990)》(Power Supply Act(1990))和《电气设备批准条例1994》(Approved of Electrical Equipment(Electricity Regulation)1994),由能源委员会(ST)执行。前者针对电力供应规定了电力安装的许可和控制、配送电力设备的安全以及保护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要求,后者则规定了任何制造商、进口商、展览商、销售商和广告商的电气产品必须保证符合标准要求,获得认可证书(COA),并加贴SIRIM标签/标志,否则就不能在马来西亚市场上销售。在COA期满前14天,电气产品的制造商、进口商、展览商和广告商必须提出对COA进行复审的申请。
(2)认证机构
马来西亚标准与工业研究协会(SIRIM)是国家标准和质量组织中最主要的标准制定机构及认证机构,它制定了2500多种马来西亚标准,并计划在2010年前推出各类马来西亚产品和服务标准6000余项,同时,它还可提供国内和国外的多种认证。
SIRIM QAS国际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SIRIM QAS)是SIRIM的全资子公司,是马来西亚主要的认证、检验、检测机构。SIRIM QAS认证的产品涵盖了电气产品、防火设备、机械产品、建筑材料、化学产品、食品和消费品,主要采用的认证模式为: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+工厂检查和市场监督以确定产品质量是否持续符合要求。
(3)认证的产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
进行强制性认证的电气产品范围包括插头(15 A以下)、开关和调光器、插座(15 A以下)、荧光灯座及启动架、天花板灯线盒、卡口灯座及多头适配器、荧光灯(单独进口的灯管除外)、荧光灯用电容器、荧光灯镇流器、漏电保护器、电热水器(包括单独进口的加热器)、电吹风、台灯、液体加热器具、电熨斗、电动剃须刀、厨房用食品搅拌机、浸入式加热器、高保真装置、驱蚊器、面包炉、电风扇、电视机、吸尘器、播放器、洗衣机、电冰箱、电饭锅、圣诞灯、家用电动工具、电线电缆(横截面积0.5~35 mm²)共31大类。
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和等同采用的IEC标准,有的产品甚至直接使用IEC标准。
(4)认证流程
电气产品的认证流程如图1所示。
(5)认证标签/标志
根据《电气设备批准条例1994》规定,产品认证标签/标志必须向SIRIM QAS购买,购买时须提供认证证书以记录标签的使用情况。
SIRIM标签仅加贴在经过认证的电气设备的主要部件上,且该部件不容易被拆除。当电气设备由于尺寸和使用情况而不能加贴SIRIM标签或当电气设备的制造商加入了SIRIM的标签许可计划时,电气设备商可加贴SIRI认证标志。
SIRIM标签
SIRIM认证标志
2.通信设备的认证
1998年,马来西亚颁布了新的《通讯与多媒体法案》(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Act 1998),对马来西亚电信服务与通讯市场准入条件作了详细的规范。同时,新的电信管制机构——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(Malaysia Communications and Multimedia Commission,简称CMC)也随之诞生,在其主管部门——马来西亚能源与多媒体部的领导下,负责制定通讯与多媒体准则;执行马来西亚通信法规、政策;管理频率规划与分配;进行技术管制和市场监督。
根据《通讯与多媒体法案》,通信设备投放市场需要向CMC或被CMC指定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,进行型式认证,获得设备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。
(1)认证范围
通信设备型式认证由SIRIM管辖下的通信设备测试部(Communication Equipment Testing Section,简称CETS)负责,包括:
• 电气安全;
• 电磁兼容性,频率为30 kHz以下、26 kHz至1300 MHz之间、1000 MHz以上;
• 电信网络的协同性,包括公共交换网、蜂窝电话网、数据通信网、通信软件;
• 无线通讯,频率为30 kHz以下、26 kHz至1300 MHz之间和1000 MHz以上;
• 光通讯;
• 电缆及其配件。
(2)认证标准
马来西亚通信设备进行认证依据的标准如表1所示。
表1 马来西亚通信设备认证依据的标准
| 设备类型 | 标准号 | 设备类型 | 标准号 |
| 射频性能规范(25 KHz频道间隔) | CETS-R/SPC/001 | 接线盒 | CETS-T/SPC/007 |
| 射频性能规范(12.5 KHz频道间隔) | CETS-R/SPC/003 | GSM设备 | CETS-R/SPC/007 |
| 电话、应答机、加密电话、自动拨号器、电话零件 | CETS-T/SPC/001 | PCN设备 | CETS-R/SPC/008 |
| 卫星广播天线 | CETS-R/SPC/004 | ATUR 800设备 | CETS-R/SPC/009 |
| 卫星广播接收机 | CETS-R/SPC/005 | ATUR 900设备 | CETS-R/SPC/010 |
| 模拟呼叫线性识别 | CETS-T/SPC/015 | 无绳电话 | CETS-T/SPC/011 |
| 数字调制解调器、带内置调制解调器的数据终端 | CETS-T/SPC/002 | 终端盒 | CETS-T/SPC/008 |
| 传真收发机 | CETS-T/SPC/003 | 无线麦克风 | CETS-R/SPC/011 |
| 电传打字机、电传接口 | CETS-T/CKL/004 | ISDN初级速率 | CETS-T/SPC/013 |
| 马来西亚公共数据网X.25设备 | CETS-T/CKL/005 | ISDN基本速率 | CETS-T/SPC/014 |
| 报警系统 | (PSTN)CETS-T/SPC/006 | 寻呼机 | CETS-R/SPC/002 |
| 专用自动交换机 | CETS-T/SPC/012 | 无线电设备 | CETS-R/CKL/002 |
| 过电压保护装置 | CETS-T/SPC/010 | 微波 | CETS-R/CKL/001 |
| 电话插头和插座 | CETS-T/SPC/009 | ||
(3) 认证流程
通信设备进行型式认证按以下步骤进行:
步骤1:设备厂家直接向CETS咨询;
步骤2: CETS确认需要认证的设备并通知厂家认证要求的技术资料、相关文档和费用;
步骤3:厂家根据要求提交申请;
步骤4:CETS确认、登记、确定测试日期,厂家提交测试样品、交测试费用开始测试;
步骤5:CETS形成测试报告并通知厂家认证结果。
(4) 认证标志
型式认证通过后,设备厂家可以获得由SIRIM颁发的认证证书,并在通信设备上加贴SIRIM认证标志。

